保护生物多样性事关湖南长远发展
我省生物呈多样性特点
一是生态系统多样性。自然生态系统已植被类型的多样性为特征。森林生态系统、灌丛和灌草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等。生态系统群落、物种多样,体现了湖南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特征。二是物种多样性。全省记录的高等植物超过5000种,已知的脊椎动物800余种,裸子植物和鸟类物种占全国比例的30%左右。三是遗传多样性。在野生生物的遗传多样性方面,全省植物资源种类居全国第7位。
我省生物多样性正备受威胁
由于过度采挖、毁林开荒及森林病虫害的破坏,导致陆地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破坏,天然林锐减,林龄林种结构不合理,生态功能弱;泥沙淤积、围湖造田、水电工程建设和水质污染,导致湿地生态系统萎缩,洞庭湖湿地面积较建国初期减少40%,四水流域的水电开发也削弱了水体生态系统功能,影响到洄游生物的迁移和急流生物的生存,水质污染的情况也较为严重;物种资源大幅度减少,受威胁和濒危物种增加。
保护生物多样性意义重大
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主要措施
保护生物的多样性就是保护发展的物质基础。物种多样性为公众的衣食住行提供了物质基础。我省采取了大量措施来保护生物多样性。一是加强基础研究。开展生物志书编研,对主要生态系统的重要物种资源、生境和栖息地特点、居群变异进行调查,建立相关数据库。二是健全监测体系。利用现代化测控技术和生物技术,对重要物种资源、生态脆弱地区、优先保护地区实现动态监测网络覆盖。三是实行就地和迁地保护相结合。通过建设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对生物多样性进行直接就地保护。四是预防生物入侵。对非本地物种实施登记管理,对引进物种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对入侵生物综合实施物理、化学、生物防治手段。五是开展社区参与式管理。树立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开展相关群众公益活动。六是加强法制建设。完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法规体系,定期颁布更新濒危动植物、古树名木名录和政策法规,健全执法机构,增加执法力度。七是注重环境治理的协调同步。将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纳入现有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保护生物多样性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完善防灾减灾体系维护生态安全
我省自然灾害的特征
我省地处全国三条易灾带中部地带,是江南自然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灾害类型及特点如下:
地质灾害:主要是山洪灾害和泥石流滑坡。全省灾害分布密集点主要集中于湘西北、湘西以及湘东南地区。
气象灾害:包括干旱、洪涝、低温寒冷和冷冻冰雹灾害。我省年发生旱灾时间集中在7-8月间,地域集中在中南两部。湘资沅澧四水上游及支流河道狭窄,水灾以四水流域及洞庭湖周边县市为重,集中在6-7月发生。4-5月和9月的寒冷天气分别对早稻、棉花和晚稻造成影响,冷冻冰雹灾害可在短时间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生物灾害:主要包括农业和林业的生物灾害。近年来,常发性重大病毒灾害爆发范围极广且频率增加、突发性和次要性病虫灾害上升极快、虫口密度高、外来入侵生物灾害严重。
防灾减灾的主要举措
完善防灾减灾组织领导。建立政府多部门合作的综合协调部门,加强部门协作联动,进行防灾的日常运作和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完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多灾种、综合性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各类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的应急预案,开展预案演练。
优化防灾减灾预警预报体系。结合科研机构的力量,加强对灾害成因、危害、防治的应用研究,提高防灾信息化水平,强化灾害监测,建成高精度地理信息库及实时监控系统,增强防灾减灾主动性。
推进防灾减灾重点工程。加大矿山等地质灾害高发区的生态修复力度。实施气象灾害的人工干预和调控,有效利用雨洪和云水资源。加强灾后重建工作。
探索重大灾害风险分散机制。采用巨灾保险的形式,通过免赔额度制、灾害再保险、风险转嫁资本市场、政府再保险等多种渠道和直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资本市场和政府多类主体分散重大灾害风险。
鼓励全民参与防灾减灾。采用多种形式,普及灾害应急知识和生态安全意识,提高公众的识灾和临灾自救能力。完善社会捐助服务网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减灾防灾工作,减少人为诱发的自然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