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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园派人参加2019年新个税改革专项附加扣除培训会

2018-12-29 来源:财务处 李一琨 浏览量:2491
    2018年12月27日下午2点在雨花区税务局11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新个税政策培训会。此次培训就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以及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等做了较为详细的讲解。
    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最大亮点:一是新税法建立了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计税的制度。并按照“累计预扣法”规定预扣个人所得税。二是新税法首次设立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按税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此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所需资料由纳税人自行填报(申报时不需提交资料),并对所填资料负责。纳税人应当将扣除信息表及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税务机关将会定期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开展抽查。核查时,纳税人无法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留存备查资料不能支持相关情况的,主管税务机关将责令其改正;情形严重的,将会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涉及违反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同时,每年年终12月底前各纳税人请对下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重新核对。没有确认下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在下个年度不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可以通过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its.zjtax.gov.cn等方式将居民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大病医疗除外)提供给税务局及任职受雇单位(自行申报的不需向任职受雇单位提供信息),任职受雇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 应当依法在工资薪金所得按月预扣税款时进行扣除。(相关专项附加扣除数据的依据与要求都放到湘植人QQ群中,请所有员工自行下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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