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各地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可以看出,高压态势之下,吃喝问题由明转暗、改头换面,衍生出种种变异,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
一、“企”——不吃公款吃老板。公款吃喝查得严了,有的人打起了企业的主意,向企业伸手“要饭吃”,一些商人和企业管理者也有意识以吃请拉近与官员的关系,“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上演起了不吃公款吃老板的闹剧。如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街道办事处副调研员孙秋官等人,应管理服务对象赖某邀请前往惠州市某度假村住宿泡温泉、接受宴请,就属于典型的此类问题。
二、“游”——躲进小楼来一餐。有的躲进单位内部食堂、培训中心,有的在高档小区、写字楼吃“一桌餐”,还有的跑到郊区吃农家乐甚至到相邻地区吃喝,打起了“游击战”。如重庆市江津区交通运输管理处党支部以开展支部学习为由,组织27名党员分三批到农家乐公款吃喝,可谓“用心良苦”。
三、“借”——主动找吃名目多。有的假借研究交流工作变相同城互请,有的以接待客商和重要外事活动名义趁机开吃,有的借口工作调研走哪吃哪。如吉林省原副省长谷春立分管的工作和不少企业打交道,调研结束后他就会主动开口问企业有没有“安全”的地方方便接待。
四、“套”——冲抵账目套餐费。在经费报销上,有走项目专项工作经费的,有拆分单据、伪造公函的,有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的,还有以虚增人数方式搞超标准接待的。如温州市龙湾区宣传部副部长夏哲宇就将举办新闻培训班时私自聚餐的额外开销,从新闻工作者协会经费支出,拆东墙补西墙。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要整治、铲除吃喝隐形变异问题,首先必须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另一方面要在监督上发力,整治隐形变异吃喝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还是继续加强执纪问责、通报曝光,坚持违纪必究、扭住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