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财政部发布《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并要求所有事业单位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为帮助林业部门财会人员准确理解此项制度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切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国家林业局于6月11日至15日举办了“政府会计制度解读及林业财务改革发展培训班。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等有关林业企事业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直属单位相关财务人员20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我园财务处和旅游公司财务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及中国人民大学等相关业务部门的领导及有关专家主讲。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王彦就此次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较为详细的讲解。1是重构了政府会计核算模式,按不同核算基础和各自核算范围平等记账,不同于现行“双分录”模式。2是统一了政府单位会计制度,将原有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统一,同时不再分设其他9项事业单位行业会计制度。3是对政府单位会计制度中的会计科目具体使用及制度的可操作性做了将为详细的讲解。然后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计财司张媛对林业财务改革发展提出了6点要求:1是要完善和制定相关制度,做好“顶屋设计”。2是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增强责任意识。3是科学统筹安排预算,做好项目储备。4是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5是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健全完善绩效长效机制。6是加强多部门沟通协调。
通过此次培训和交流,让我园财务人员对新政府会计制度有了初步的理解和掌握,并对林业财务的改革与发展有了长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