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林业局直机关纪委率先组织纪检干部集中学习《规定》,为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筑牢理论基础。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操作指南。比如在责任落实方面,《规定》第三章提出了9条明确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初应当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等,措施很细很具体,操作性非常强。
通过集中学习+自主研读,我们进一步领会要义、明规守则,切实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在具体工作上。下一步将积极督促指导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以有力有效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