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明节前夕,园纪委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确保清明期间风清气正,对全园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提出纪律要求。
一、严格遵守祭扫有关规定要求。要带头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祭扫有关要求,不组织或参加跟祭扫相关的群体性聚集活动;带头移风易俗,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在林区、城市道路、居民区等重点防火区域和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币、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用品;带头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禁耍特权、搞特殊。
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旅游或变相旅游,严禁用公车或公款租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或滥办酒席借机敛财等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要求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要加强干部警示教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防线。纪检监察室要履行监督专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各部门兼职纪检员要配合监察室履行好监督职责。
园纪委严明纪律规定,及时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使党员干部紧绷“廉政弦”,不碰“高压线”,营造了我园敬廉崇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