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

电话咨询

0731-85498986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移动二维码

移动二维码

移动二维码

返回顶部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湘植新闻 > 信息与公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12-12-25 来源:原创 浏览量:12349

国办发明电〔201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12月8日
 
 

Copyright © 2023 湖南省植物园官网   湘ICP备18003953号-1    营业执照查阅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竞网智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植物园路111号

电话传真:0731-85056369

  • 关注公众号免费预约

    关注公众号免费预约

  • 抖音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

  •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